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1日,山东迈科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00吨钨电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桓环许字[2017]689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义和路东首。项目总占地面积16650m2,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产品为年产300吨钨电极,生产工艺流程为,以钨粉为原料,经干燥、筛分、混合、压制成型、烧结等工序得半成品,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将半成品进行机械加工后得成品。工程组成主要为:1#生产车间4146m2(包括产品仓库300m2、沾漆房1间40 m2)、2#生产车间3444m2(包括产品仓库200m2)、办公楼1座2694.72m2以及配电室、门卫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净化设施(等离子废气处理器6台、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废气处理器1台、空气乳化除尘一体塔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降噪设施、危废暂存库、旱厕所等。项目主要设备有:干燥炉7台、中频烧结炉4台、202旋锤机12台、203旋锤机5台、拉丝机9台、垂熔机8台以及振动筛、真空干燥机、二辊动力机架轧机、磨床等设备共计169台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7年9月编制,2017年9月22日通过桓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桓环许字[2017]689号),该项目于2017年12月建成投产,其环保设施同时建成并进行调试完毕,项目建设以来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87万元,占总投资的5.8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300吨钨电极技改项目区域。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现状与环评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和空气乳化除尘一体塔用水循环利用,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收集钨粉后进入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796.3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1)一次旋锻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非甲烷总烃,经1套空气乳化除尘一体塔+1套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H1)排放;(2)二次旋锻工序、三次旋锻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非甲烷总烃,分别经1套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H2、H3)排放;(3)1线初化丝+初拉丝工序、2线初化丝+初拉丝工序、二次化丝+二次拉丝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分别经1套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H4、H5、H6)排放;(4)矫直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通过1根15m排气筒(H7)排放;(6)沾漆房上色标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经1套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废气处理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H8)排放,共计8根排气筒。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项目设备均在密闭车间内,车间加强管理,厂区绿化。
(三)噪声
主要噪声为振动筛、混料机、旋锤机、磨床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降噪措施为“置于室内、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厂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距离500米龙南村。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钨粉废包装材料4.5t/a和下脚料、金属屑及不合格品90t/a、拉丝石墨乳0.02t/a收集后外售;硝酸镧、硝酸铈、硝酸锆及硝酸钠废包装材料1.2t/a(危废)、废油漆桶、废稀料桶50个/a(危废)和硝酸钠渣1t/a(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9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无其他环保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冷却水、空气乳化除尘一体塔用水循环利用,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收集钨粉后进入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796.32m3/a,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废气
有组织排放: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一次旋锻空气乳化除尘一体塔+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H1)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颗粒物,9.5mg/m3、非甲烷总烃4.07mg/m3;二次旋锻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H2)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颗粒物,9.3mg/m3、非甲烷总烃3.88mg/m3;三次旋锻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H3)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颗粒物,9.6mg/m3、非甲烷总烃3.91mg/m3;1线初化丝+初拉丝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H4)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颗粒物,8.6mg/m3;SO2,2mg/m3、NOx,7mg/m3;二次化丝+二次拉丝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H5)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颗粒物,9.0mg/m3;SO2,2mg/m3、NOx,9mg/m3;二次化丝+二次拉丝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H6)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颗粒物,8.3mg/m3;SO2,2mg/m3、NOx,9mg/m3;矫直工序排气筒(H7)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颗粒物,8.6mg/m3;SO2,1mg/m3、NOx,6mg/m3;沾漆房上色标工序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废气处理器排气筒(H8)出口排放浓度平均值为:二甲苯,0.341mg/m3、非甲烷总烃,4.79mg/m3。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域标准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310mg/m3、0.0815mg/m3、0.677mg/m3,各类污染物厂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值昼间最大为57.2dB(A),夜间最大为46.8dB(A)。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钨粉废包装材料和下脚料、金属屑及不合格品、拉丝石墨乳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硝酸镧、硝酸铈、硝酸锆及硝酸钠废包装材料、废油漆桶、废稀料桶和硝酸钠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冷却水、空气乳化除尘一体塔用水循环利用,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收集钨粉后进入循环水系统,不外排,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本项目无废水处理设施。
2.废气治理设施:
经监测计算,一次旋锻空气乳化除尘一体塔+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进口未检测;二次旋锻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颗粒物去除率为95%、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80%;三次旋锻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颗粒物去除率为88%、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58%;1线初化丝+初拉丝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颗粒物去除率为95%;二次化丝+二次拉丝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颗粒物去除率为94%;二次化丝+二次拉丝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颗粒物去除率为95%;矫直工序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进口未检测;沾漆房上色标工序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废气处理器二甲苯去除率为68%、非甲烷总烃去除率为70%。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采取了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无监测结果,但厂家进行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监测结果,项目周边地表水为涝淄河,距离2200米,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龙南村500米,产生的噪声衰减到该敏感点后影响较小;项目属于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行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具有较完善的处理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结果表明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和现场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